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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車上喝水被開單六千!民控為何沒勸導直接罰 拿手機拍警罰金改1萬5][東森新聞][2021-07-16] [打印本頁]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21-7-16 03:15 PM 標題: [車上喝水被開單六千!民控為何沒勸導直接罰 拿手機拍警罰金改1萬5][東森新聞][2021-07-16]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-7-16 04:54 PM 編輯
車上喝水被開單六千!民控為何沒勸導直接罰 拿手機拍警罰金改1萬5
台北一名陳姓男子表示,他跟妻子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,卻被員警各開單3000元罰款,當他拿手機錄影自保時,員警竟將罰單金額改為各1萬5000元,讓他直呼根本是「搶錢式的執法」。
陳姓男子表示,他8日下午4時許,跟妻子全程佩戴口罩逛北投好市多,購物結束時因天氣炎熱又步行,到車上馬上脫下口罩喝水,但此時兩名員警突然敲窗,要他們下車簽署每人3000元的罰單。
「很無辜啊!」陳男為了自保,下車後拿起手機錄影存證。沒想到,該名員警多次警告「不要拍我」、「關掉了」、「請你關掉好不好」等警告,最後將罰單金額改為1萬5000元。陳男感嘆,他知道在車上沒戴口罩有錯在先,但因錄影而改變金額不合理,「疫情期間大家收入都不好過,警察這種搶錢式的執法讓我覺得很過份。」
沒戴口罩的認定目前仍屬於模糊空間,針對此次開罰是否有疑慮,北投分局表示,現在早已過了勸導期,此案沒有任何疑慮。
雖然在民眾眼裡,有些不通人情,但疫情面前,凡事都得最高標準,這一口水,真的很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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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覺得這些規定真的很莫名奇妙,是自用車又不是營業車,現在這種非常時期,誰車上會沒事載非親非故的人?不是家人就是親友...
太扯了吧?自己車內為何不能喝水!況且車上只有夫妻二人,矯枉過正!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: 2021-7-16 03:22 PM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-7-16 03:22 PM 編輯
和家人待家裡不戴口罩不會開罰,和家人在車上,窗戶關著,要戴口罩嗎?
防疫邏輯是甚麼?
在私家車上,也沒開窗,也都是同住家人,到底跟待家裡有何不同?
政府開罰之前要不要先說明...戴口罩是為了防疫...還是戴給其他人看!?
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1-7-16 03:24 PM
車內屬私密空間,兩人關係是夫妻,喝水屬於正當維持生命的行為。這樣還要開罰,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不能罰了?
作者: athome1 時間: 2021-7-16 03:39 PM
這樣的警察,怎麼會獲得人民的尊重?署長該出來檢討了
作者: xp5717 時間: 2021-7-16 04:42 PM
本帖最後由 xp5717 於 2021-7-16 04:43 PM 編輯
隔熱紙貼不夠黑嗎!?
前擋太透明被看光光!
在車上脫下口罩喝口水也要罰錢!
這搶錢也太瘋了吧!
台南還是到處一堆都不載口罩!
尤其深夜凌晨特別多!
作者: molitor 時間: 2021-7-16 05:01 PM
真的是有點太瞎了,在車內也不行?
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1-7-16 05:02 PM
athome1 發表於 2021-7-16 03:39 PM
這樣的警察,怎麼會獲得人民的尊重?署長該出來檢討了
這就是腦袋僵化不知變通的案例!夫妻可以在家吃飯睡覺,在車內同一空間喝水,警察還要去敲窗要人打開窗戶開罰,這完全違反防疫的精神,如果是大眾交通工具開罰有理,或是下車未帶口罩都可以開罰,在私家車要人開窗受罰,恐怕是執法過當!徒增民怨!我就不信警察在辦公室不會把口罩拿下喝水吃飯,這個染疫風險比私家車高吧?
作者: 西瓜汁小梅 時間: 2021-7-16 05:05 PM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-7-16 05:06 PM 編輯
athome1 發表於 2021-7-16 03:39 PM
這樣的警察,怎麼會獲得人民的尊重?署長該出來檢討了
懷疑這位警察有問題,既然都決定要罰了,就不要怕被人知道啊!
還叫受罰的民眾不能拍他,一拍就從原本3000元改罰15000元,根本有違比例原則...
作者: 果菌蜓 時間: 2021-7-16 05:47 PM
夫妻在車內又沒開窗,脫口罩喝水竟然要罰。
那夫妻回到家裡後是不是也要一直戴口罩?
真是莫名其妙的執法。
作者: maddux4607 時間: 2021-7-16 06:29 PM
呵可悲的是能夠申訴成功嗎
作者: jingjing0715 時間: 2021-7-16 06:57 PM
本帖最後由 jingjing0715 於 2021-7-16 07:09 PM 編輯
員警可能是依法開罰
不過法條是死的要看人怎麼用
當初在設立一些防疫罰則時
有些邏輯與罪罰比例上並不太能讓人信服
個人覺得國內很多防疫罰則都罰太重了
但不罰有些人又皮皮的
在歐美國家這樣罰可能都一堆人上街頭抗議侵犯人權
但歐美國家也是因為太重視個人自由
在這次疫情中損失大量人命
只能說兩難啊
作者: a850057 時間: 2021-7-16 06:57 PM
政府沒救了,什麼都是警察說了算,為了自保錄影也犯法,台灣還有王法嗎?
作者: bestinmove 時間: 2021-7-16 09:22 PM
靠真夠瞎的~連在車上喝口水都不行,也太扯了吧~車上都是自家人~又不是跟外人...難道在家裡跟家人待在同一空間也要帶口罩嗎?
作者: togs 時間: 2021-7-16 10:47 PM
開罰本來就有問題
就算要罰 第一次也該強制自費篩檢 後續每次都要含篩檢
開罰不能找到黑數 也不能隨意提高罰則
作者: ab12a222 時間: 2021-7-16 11:43 PM
矯枉過正 感覺是特意找麻煩
私人的車上喝口水 那麼熱的天氣 也開罰就算了
採取自保錄影拍片 罰金馬上提高
作者: canary@cindy 時間: 2021-7-17 12:10 AM
其實警察先生的工作量還滿大的...但是警察也是人..所以也會出現一些人格偏差的
誰沒遇過幾次垃圾警察呢?
問題是出在警察人員的汰換機制...要撤換掉一名不合格的警務人員很難很難.....
好像只有重大的違法才有機會...一些懶惰.濫權.甚至曲解法條的惡警..好像鐵飯碗端到老
作者: is8476 時間: 2021-7-17 12:48 AM
警察在路上執行公務時,
民眾不是可以合法的錄影來自保嗎
除非是涉及到刑事才不可以錄影
而不戴口罩,是涉及到刑事嗎?
作者: anne55 時間: 2021-7-17 01:11 AM
這該說法律問題?
還是執法問題?
作者: pk怪 時間: 2021-7-17 04:29 AM
民進黨把法律搞到變成玩具了.所以警察也是想開多少錢單子也隨心情哦~
法律是這樣子玩的.你看這樣執法合理?
作者: aasbaaae 時間: 2021-7-17 06:39 AM
一個被民眾蒐證而就濫用裁量權的條子?
身為條子才剛當完合法土匪竟然怕見人
公權力竟然搞到像個過街老鼠怕人罵
這個我不行
哈哈哈哈哈哈
作者: pnsgzobto 時間: 2021-7-17 08:31 AM
車內也要管那麼多歐
自家的人 自己的車
管的沒條沒理
作者: maxf1 時間: 2021-7-17 01:44 PM
只有照片看不出事發當時情況。。。。。
作者: ccyaba 時間: 2021-7-17 01:49 PM
今天新聞, 同家庭成員可於私人車輛內用餐飲水, 前面一直護航的一粒不知道臉有沒有腫?
作者: 渡世人 時間: 2021-7-17 03:03 PM
搭同一台車的男女就是夫妻? 這邏輯真的不行
規定就擺在那 夫妻是有多了不起可以不必遵守?
還知道要反拍警察自以為是
難怪我們花了兩個多月才能把疫情控制下來
這些都是防疫破口
病毒可不會跟你要身分證看完才決定要不要感染你
作者: 雨天等放晴 時間: 2021-7-17 04:06 PM
台北不EY 沒事真的別出門
作者: joe36547 時間: 2021-7-17 04:11 PM
自從防疫第三級後,我連吃個便當都要躲到沒有人的地方,像小偷一樣的偷偷吃飯,天啊,這是什麼世界啊。
作者: bjl1212 時間: 2021-7-17 05:48 PM
政客帶頭顛倒是非,百姓也失去判斷能力
苦主你真衰
作者: wen056 時間: 2021-7-17 06:11 PM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-7-17 06:12 PM 編輯
joe36547 發表於 2021-7-17 04:11 PM
自從防疫第三級後,我連吃個便當都要躲到沒有人的地方,像小偷一樣的偷偷吃飯,天啊,這是什麼世界啊。 ...
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經說不罰了...
你以後也不用像小偷一樣的偷偷吃飯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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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psamliang 時間: 2021-7-17 06:34 PM
剛才看了一下回文,發現一粒被陳時中打臉打得好腫,指揮官就說家人同車可以喝水,你還在那邊防疫規定,就是這樣所以人民也霧沙沙
作者: block2009 時間: 2021-7-17 07:45 PM
警察為行政裁量時,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,且必須注意比例原則
所謂比例原則就是禁止過度規範(行政程序法第七條)
所以請警察也要加強教育督導
作者: bhum130 時間: 2021-7-17 07:55 PM
執法太超過了,又沒下車,車上都是自己的親人
作者: 5632 時間: 2021-7-17 08:58 PM
看起來 從頭到尾在車上都沒有戴口罩,不是因為喝水,正常習慣出門口罩都會掛在嘴上 要喝水往下拉
作者: lanevo1979 時間: 2021-7-17 09:34 PM
這類的事情真的太多了
不是不尊重警察,有時候太誇張
作者: GF551 時間: 2021-7-17 10:52 PM
現在警察路上一大推,人民又沒錢賺 ,這時代真的很可憐
作者: redmoon 時間: 2021-7-17 11:29 PM
喔喔 看來被拍大家都不願意
不過 因為自己違法在先 被加錢我想也沒甚麼好說的
又不是警察違法 你要蒐證自保 只能說 現在社會法律真的要好好讀阿...
作者: jennjong 時間: 2021-7-17 11:29 PM
本帖最後由 jennjong 於 2021-7-17 11:35 PM 編輯
下次喝水記得機靈點 ,
老英政權就是什麼都想罰 , 唯獨自己人不罰
人家外送的在外面吃東西被網友拍到 還會上網告訴大家說不要正義過頭 , 該有同理心
一樣吃喝 兩樣情
只能說這老兄運氣不佳
作者: sern52715 時間: 2021-7-17 11:36 PM
本帖最後由 sern52715 於 2021-7-17 11:36 PM 編輯
規定就是這樣啊~~這不算警察找麻煩吧
人家開你一張輕的,結果你不滿要攝影搞事~
那警察當然會不爽就按規定來啊
你都要錄影存證了~人家當然也要按規定罰款
等下罰個輕的,結果被當事人上傳說亂罰,這樣警察不就很冤
防疫期間,就是太多白目心存僥倖,所以才會一天到晚有人中標
大家一起忍耐一下很難嗎....搞到現在還在3級
作者: nrincj741 時間: 2021-7-17 11:57 PM
不知變通的執法
又不是開放空間
這樣也要開罰
那戶外群聚10人的規定是啥鬼
作者: purify 時間: 2021-7-18 09:05 AM
本帖最後由 purify 於 2021-7-18 09:12 AM 編輯
台北警察好大,看到就躲遠一點,人家有公~~權~~力
屏東的官員群聚吃火鍋, 警察就很客氣都沒直接開罰,還是屏東有人情味。
作者: 陳阿唱 時間: 2021-7-18 09:30 AM
本帖最後由 陳阿唱 於 2021-7-18 09:31 AM 編輯
時鐘已經發言了,同車家人脫口罩飲食不罰,這種案例申訴後應可取消罰單,這警察大人諒必是太過嚴苛加上情緒性執法了?法律之外尚有情理,情理法不是應該兼顧嗎?
作者: Blanket 時間: 2021-7-18 10:37 AM
雖然疫情期間,也該執法從嚴,但總感覺柿子挑軟的吃是不變的道理
作者: yuuujp 時間: 2021-7-18 08:06 PM
這樣也被罰,那麼3+11的破口應該要快一點抓去關並處死刑。
作者: 闇之星辰影 時間: 2021-7-18 08:12 PM
妨礙公務的定義是什麼
不是取決於使用者的心情嗎
作者: alvin730930 時間: 2021-7-19 10:45 AM
這樣也不能喝水那何時可以喝水,將心比心吧
作者: unixjack 時間: 2021-7-19 02:51 PM
這些死警察只會欺負小老百姓,真是該死
作者: 13974268 時間: 2021-7-19 04:23 PM
過了勸導期,直接開罰是沒問題啦,但是錄像執法過程罰金加罰一萬二,這也能叫沒疑慮喔?懂了,因為還要加上員警入鏡的演出費是吧?
作者: zmcevexp 時間: 2021-7-19 04:33 PM
這問題爭議還真大啊.....
不過還是守法就沒問題
作者: shrek945 時間: 2021-7-19 09:40 PM
現在政府就是要罰你們這些優良國民,它們官員自己在開會或是記者會(封閉空間超過10人)也沒事,這該如何說明啊!我們開會都要改在線上,你們開記者會就可以公開大方舉辦???這是哪個政府在執法啊?我們是台灣的人民呢!不是奴隸啊!你們花錢不管誰,現在沒錢就從這來撈錢!...無解啊!你們就等著被揭穿陰謀吧!
作者: chang19801211 時間: 2021-7-19 10:20 PM
陳時中 : 若自行開車,若同車的人都是同住家人,車上也可以飲食,如果非同住家人就要輪流飲食
請交吸一粒先開除陳時中再來護航好嗎?
作者: Rchiu 時間: 2021-7-20 11:34 AM
規定怎樣就怎樣,遵守就好
不要找一堆理由
作者: FTAFormosa 時間: 2021-7-20 12:09 PM
太誇張了啦,這跟共產國家沒兩樣,喝個水也在偷拍?
作者: a0l0e0x0 時間: 2021-7-20 12:27 PM
有時候真的覺得法令的法款設計的真的有意思!
都是多少到多少的範圍,
然後要罰多少卻又是由執法單位自行定義裁量!
高興地罰你3000,
不爽的罰你15000!
這真的符合比例原則嗎?
作者: kzh314 時間: 2021-7-21 09:24 AM
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...
在自己車上不能脫口罩 在家裡要不要也整天戴口罩
是他媽有屁用喔
作者: auke258 時間: 2021-7-21 07:37 PM
的確是矯枉過正,
沒辦法,
現在防疫總指揮官陳時中像在當皇帝一樣,
在野黨又軟弱無力,只能寄望下次選舉,國民會覺醒,
唾棄中國民進黨政府.
作者: balik888 時間: 2021-7-21 08:41 PM
車內應該算是室內空間吧!總比還有在路上看到有人邊騎車邊抽菸的好吧!
作者: dulio5 時間: 2021-7-21 08:59 PM
正當啦~每每都是矯枉過正~之前不是行人走路沒走斑馬線就要受罰~不是不走~而是有些路根本沒斑馬線~中間還是雙黃線~結果賣菜的阿婆送菜去對面就被開紅單了~~送一菜20元,結果被開一張紅單~~
作者: berylpao 時間: 2021-7-21 11:27 PM
如果今天是大官 或立委 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
誰叫你是百姓
作者: lungzi 時間: 2021-7-22 02:33 PM
所以你們這些沒在現場的怎麼知道那位”陳姓男子”只有喝水啊…?
某個傻逼發個帶風向的話題,你們這些人就真的以為這就是真相啊??
作者: yoh215 時間: 2021-7-23 10:06 AM
G8政府,流氓執法,想嘴等你比他大尾再說
警察都流氓ㄟ,假肖你啊
作者: drinknan 時間: 2021-7-23 04:01 PM
之前人家辦喪事也有警察去蒐證
部分警察真的
難得有機會開單
當然不放過
作者: aajacky86 時間: 2021-8-15 12:40 PM
完全就是矯枉過正,不懂得變通。真的就是為了怕被人說不罰而罰
作者: EDDY_M 時間: 2021-12-23 10:37 AM
有這麼誇張
只是喝個水而已呀
而且 後面又故意改成1萬5
這樣 真的讓人覺得 很機車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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